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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0-31 】

一、实验课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全面负责本门实验课的教学,包括自编或选用实验教材,编制教学大纲、安排考试考查等。

二、明确自身所指导的实验课的目的、内容、要求、实验的重点和难点,对首开实验,必须自己先试做,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减少或变更实验项目和学时安排。

四、每学期第一次实验教学前,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

五、实验过程中,应认真指导学生实验,并要求学生规范实验操作。

六、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综合学生实验操作、报告情况评定考核成绩。

七、研究实验教学规律,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协助实验工作人员设计和改进实验装置,更新实验内容。

八、完成学校按规定布置的报表填写等工作。经常倾听学生和其它方面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反馈信息,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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