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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公共服务促大学生就业创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26 】

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将继续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以就业服务、自主创业和职业培训为抓手,力促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数据显示,2013年,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到24.2万人。该《通知》明确了各城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通过多项政策鼓励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

小微企业招大学生可获补贴,鼓励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

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福建省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具体分为,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享受培训费补贴;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家庭困难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福建省将依托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将给予补贴。对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可获得职业培训补贴。福建省将在今年加大力度开展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服务,重点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今年,继续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安排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人,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计划招募1760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各招募300人。

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福建省今年继续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继续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持续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加强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库。

支持全省各地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市共建福建省(福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大学生创业园。

此外,针对福建省外院校福建生源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福建省将开放网络实名制登记平台,由毕业生网上自行登记。今年起,福建省将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推行实名登记工作。实名制登记信息包括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困难状况、就业地意向、就业意向、就业服务需求和就业去向回访等。所有学生信息将按照毕业生生源地和就业意向地分别提供给全省各地市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统计和回访工作。

(文章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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